矿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见附件
上一篇: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
下一篇: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
【关闭】
党政办电话:0391-3986810
团委/学工办电话:0391-3986818
教科办电话:0391-3986812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391-3986809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邮编:454003
© 2021-2025 河南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