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荐要求
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按《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3〕25号)执行。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和推荐。
组长:张传祥、刘宝忠
成员:王楠、范云场、邢宝林、仪桂云、史显磊、朱晓波、康伟伟、孙俊俊、史长亮、贾磊、贾建波、屈笑笑、张科、樊钰超、刘宪云
秘书:黄珍霞、许玲歌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仪桂云
成员:陈玉梅、刘宪云、王元、史长亮、贾建波、贾磊
秘书:黄珍霞、许玲歌
三、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我院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学生)的总指标数为26。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指标总额和2026届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并考虑学科专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我院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业名称 |
名额(人)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6 |
2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7 |
3 |
应用化学 |
6 |
4 |
矿物加工工程 |
4 |
5 |
矿物加工工程(卓越) |
3 |
合计 |
26 |
四、推荐工作程序
1.动员及申请(8月31日-9月2日)
组织学生在全院范围开展宣传、动员。凡满足推荐条件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院集中接收材料时间:9月2日15:00-18:00提交至学院教科办(综合实验大楼52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综合测评阶段(9月3日)
材料审核、测算积分:对学生所填内容和各积分项实证材料进行审核和积分评定、测算综合积分;
材料及积分复核:教科办会同辅导员对综合积分进行复核,确保积分准确无误,并按专业对综合积分进行排序。学习成绩排名、有无不及格现象等情况由教科办负责审核。学生获奖、思想品德考核、是否有违纪等其他情况由学工办、团委负责审核。
3.学院选拔、推荐阶段(9月4日-9月6日)
(1)专家组审核、答辩
学院召开专家审核小组鉴定会议,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并根据材料对相关学生提出问题,展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公开。全方位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焦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全程录音,答辩结果公示。
若答辩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学院工作组整理后报校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2)材料提交、复核
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对综合积分评定及排序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免名单。推免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
4.学校复核阶段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核,并向给学院反馈审核结果。
5.公示阶段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张榜或网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推荐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请人推免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已取得资格的推免生应按国家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复试等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凡私自另报名参加考试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3.因延期开学暂未返校的学生在提交申请表时,除了提交电子表格之外,同时应提交在申请表正反两面分别手写签名的扫描件,纸质版待返校后提交。
4.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8月30日